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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抓姦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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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 更新日期:2010/03/31 18:08

拿人錢財,幫人做事的徵信業者,竟被當事人反告,涉嫌妨害自由;具有多年相關經驗的徵信同業表示,其實,每個業者去「抓猴」, 都有自己一套獨門絕招,要破門拍照,里長、員警、公證人一個也都不能少,利用針孔錄影蒐證,小心提防,就是要避免發生糾紛求自保。

原本是被人委託抓姦的徵信業者,沒想到,卻被當事人孫嘉禾悍然反告,涉嫌妨害自由,還被要求不准穿衣服拍 照,拿人錢財幫人做事,卻引來官司,這種問題看在同業眼裡,只能說經驗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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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news 更新日期:2010/03/31 18:11 影劇、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知名電視購物天后孫嘉禾,前年與好友的丈夫華航機師發生婚外情抓姦在 床,鬧得沸沸揚揚,通常第三者抓姦, 多數自認理虧,不過孫嘉禾卻反其道而行,她控告陪同元配抓姦徵 信社員工,抓姦時不准她穿回衣服,涉妨害自由,兩名徵信社女員工被 依強制罪提起公訴,不過徵信社出面澄清,蒐證過程未碰觸到對方,反控對方睜眼說瞎話。

孫嘉禾的感情風波,似乎比她的事業更受矚目,前年她與好朋友的先生、一名華航楊姓機師大搞婚外情, 還遭元配抓 姦在床;不料孫嘉禾卻槓上了徵信社,她控告徵信社員工 強行掀開棉被,阻止她穿衣服,還強拍她的裸照,徵信社員工被以強制罪起訴,徵信社負 責人江梅綺大聲喊冤。

江梅綺指出,「全程是錄影跟錄音的真的有,騙不了人,她本來就沒穿,因為她正在與人通姦, 全身是赤裸的,這不需要叫她不要穿。」她強調,「(蒐證)要在她之後,讓委託人去拉,他們要怎麼去推擠,那是他們的事情,我們不動,我們就是全程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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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蘋果
更新日期:2009/12/02 15:05

航空公司飛航機長發生外遇不算是新鮮事,但日前,長榮航空1位機長被元配抓姦後挨告,事情還沒解決,長榮讓機長停飛3週後就復飛。這種作法,不僅讓元配和其親友不滿,連航空界人士都覺得「停飛期太短了!」恐影響飛安!

根據最新一期《壹週刊》報導,民航機機長平日操作精密儀器,必須在瞬間做出正確的應變,倘若機長稍有閃失或輕忽,機上所有人性命可能就毀於一旦。但長榮一名40歲專飛國際線的機長余政儒,遭爆料和在長榮航空花旗櫃台工作的邱小姐大搞婚外情,近日被老婆揭發提告通姦,事情還沒解決,長榮卻只讓他停飛3週又復飛,枉顧機長情緒是否影響乘客安全,一旦有緊急狀況發生,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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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

更新日期:2009/10/30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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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news

更新日期:2009/11/03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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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news

更新日期:2009/11/06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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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不能因同處一室 就推論有性行為

【記者唐復年/宜蘭縣報導】
已婚蔡姓婦人和男同事出遊,到宜蘭礁溪溫泉會館開房間,婦人丈夫會同警方 抓姦 ,看到兩人赤裸上身;不過檢察官認為沒有查獲保險套或沾有精液的衛生紙,出遊與 通姦 也沒有邏輯上的必然關係,處分不起訴。檢察官余秉甄說,除非蔡女的丈夫當時有蒐集床單、雙方的貼身衣物等,其他足以證明兩人發生關係的證物送驗,才算掌握足夠證據。不起訴書指出,卅二歲的嘉義縣蔡姓婦人,今年二月與小她四歲的陳姓男同事出遊。蔡女丈夫獲悉,尾隨兩人到住宿的礁溪和風溫泉會館,報請警方 捉姦 。陳姓男子只穿件四角褲來開門,蔡女躲在棉被裡,上半身赤裸,兩人承認同睡一張床,但否認有姦惰,房間內還有陳的弟弟睡在地上,這些都有拍照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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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說「 抓姦 要在床」,但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規定,如果是「非正當管道」取得的證物,恐怕不能作為日後審判的依據,被告甚至可以援引技術犯規的瑕疵,向承審法官申請撤銷所扣押的證物,原告不僅是徒勞無功,甚至反成被告。

  不過也別氣餒,警方提供合法的 捉姦 的準則,在查出 老公 (或老婆)與 情人 的愛巢處之後,先向警方報案,並製作筆錄,再等警方向院檢申請搜索票後,才可以付諸行動,千萬別以莽撞的手法去 捉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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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 罪是否一定要 抓姦 在床才能成立?這個問題就像問殺人罪是否一定要當場看到白刀子進,紅刀子出,有人死了才會成立?或是小偷當場被活逮才會成立竊盜罪一樣,當然不是。因為前述情形都是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之現行犯(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第二項),然而絕大部分犯罪往往都是在事後才被發覺,但我們不能因此說它就不是犯罪,問題是如何去認定的問題。

所以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推定其犯罪事實。」這裡的證據係指證據能力,也就是證據資格。要取得「證據能力」須經過嚴格的證明程序,包括法定證據方法(被告、證人、文書、鑑定、勘驗)和法定調查程序,刑事訴訟法對此訂有詳細的規定。於具備證據能力後則有所謂證明力的問題,法律對此採自由心證原 則,即關於如何評價證據之證據價值(證明力)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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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醫師抓到 妻子 討契兄之嫌,控訴不貞妻不顧孩子與家庭生活,加上 妻子 常大鬧、誣告他與診所護士有染,男醫師不堪 同居 之苦訴離,台南高分院認定2人對 婚姻 的破裂都有責任,判准兩人 離婚

男醫師表示,他與 妻子 綺綺(化名)在83年 結婚 ,婚後育有1子,從91年後, 妻子 幾乎每晚11點回家,不願透露行蹤,每回問 妻子妻子 就說:「這是我的自由,要你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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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姓男子抓到 妻子 與林姓男子 通姦 ,並同意以500萬元為代價原諒林某,雙方並簽下和解書,不料對方竟事後反悔,趙某氣得控告 妻子 及林某 妨害家庭 ;但檢察官認為,趙某在簽下和解書時等同原諒 妻子 ,因此再提告訴已經違反法律規定,全案不起訴。

談妥賠500萬 簽和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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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家教被控 妨害家庭 ,她疑似跟男主人幽會 通姦 ,並被女主人抓姦在床,人贓俱獲,但高雄地檢署偵結認為,雖然男主人與女家教衣衫不整、共處一室,啟人疑竇,但因並無搜到保險套或衛生紙等直接證據,因此予以不起訴。

高雄一名擔任家教的廖姓女老師,因於去年9月間凌晨,在她擔任家教的男主人家房內,被女主人會同警方抓姦,當場查獲2人僅著內褲、睡衣共處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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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蔡閨經歷 第三者 介入 婚姻 ,讓她想 經營 副業,那就是去學 捉姦 !她不但跟著 徵信社跟蹤、用對講機,還為了防身學跆拳道,曾經偷吃的製作人 老公 還一路陪她上課;不過當記者問到是不是推薦胡瓜的女兒小禎學 捉姦 ?蔡閨爆料小禎懷第二胎,不應該做太勞動的事。

拿著對講機,跟著女徵信員模擬如何 抓姦 ,蔡閏一路high,興奮之情表現在臉上,初步體驗後,還學跆拳道防身,角色互換當被打的色狼時,她變成開心果。費力學 抓姦 的動機,蔡閨說報名 抓姦 訓練營,讓她警探夢有了一點苗頭,而傳言感情遭介入的小禎適不適合學?蔡閨卻爆料小禎懷孕了現在不適合。小禎真的又懷孕嗎?並沒有得到證實,到 徵信社抓姦 ,蔡閨也懂得牽拖小禎占版面。(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鄭偉宏、王詩雅、梁家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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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協昇/台中報導〕台中市43歲陳姓女子日前發現小他9歲王姓 丈夫 與25歲鄭姓女子發生 姦情 ,曾 抓姦 在床,並向鄭女要求60萬元和解,未料王某23日又與鄭女到 汽車旅館 開房間被陳女抓到,再度對兩人提出 妨害家庭 告訴,但陳女與王某一直未辦理 結婚 登記,身分證 配偶 欄未顯示王某為其 丈夫 ,警方特別要求陳女出示當年兩人 結婚 公開宴客照片等相關資料證明才受理。

陳女堅持對 丈夫 與鄭女提出告訴,惟警方發現陳女雖然與王某於84年 結婚 ,並育有小孩,但一直未辦理 結婚 登記,身分證 配偶 欄未顯示王某為其 丈夫 ,惟因當時的 婚姻 效力仍採儀式婚,非登記制,因此,警方特別要求陳女出示當時兩人 結婚 的宴客照片、禮金簿等資料證明兩人確曾公開宴客,才能依 妨害家庭 罪嫌將兩人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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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姓女子與已婚王姓男子交往,遭王妻控告 妨害家庭 ,官司仍在訴訟中,不料,兩人前天在旅館幽會又被王妻逮到。鄭女說,王男與 妻子 未辦 結婚 登記,上回王妻要求六十萬元遮羞費不成,這回見面王男聲稱已 離婚 ,並邀她上旅館,結果王妻隨後就到,讓她有被騙的感覺。

警方調查,鄭女(廿五歲)是一家公司的業務助理,前年認識在公司隔壁工作的王男(卅四歲),兩人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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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擬利用AGPS(輔助全球衛星定位系統)手機推出「行動隨護服務」,恐成為 抓姦 工具?國民黨立委李鴻鈞今(16)日在交通委員會表示,此技術應該反而會增加綁票的機率,一點益處都沒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則回應,此項技術因涉及個人隱私,如果業者沒辦法說明清楚如何去取得申請人的同意,不會通過這項服務申請。

有關「行動隨護服務」,中華電信說明,這項服務適用對象為親人,手機必須具有AGPS(輔助全球衛星定位系統)功能,隨護對象從1到5位家人不等,如親人走失時可查詢即時位置,也可進行區域偵測回報,目前已向NCC提出申請。而這項技術,外界認為會成為 抓姦 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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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三級片「女主人與水電工」真實版,在新竹地區上演!新竹縣王姓男子與 妻子 鄭女感情不睦,日前 妻子 離家出走,被他發現與男子共築愛巢;抓姦時赫然發現,姦夫竟是他僱請到家修水管的水電工,且 妻子 躺在地上一絲不掛,激情場面令他憤恨地對兩人提出告訴。

僱他修水管 竟修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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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芷余╱高雄報導】四十五歲男子歐銅樹去年將自宅二樓租給一名女子簡淑儀,不到一個月,歐的 妻子 就帶著警員破門 抓姦 ,發現兩人都躺在簡女床上,歐男辯稱是喝醉酒不小心走錯房間上錯床;簡女則說她吃了安眠藥,因歐男叫不醒也睡上床。因查無沾有體液的保險套或衛生紙等直接證據,高雄地檢署將兩人不起訴。

男辯醉酒走錯房
昨記者走訪歐妻娘家,歐妻不在,其母說:「喝醉酒走錯房間上錯床這種理由,不要說警察不相信啦,我也不信。」她還說:「那個房子的二樓是主臥室,女婿怎麼會把主臥室租給別人呢,真是莫名其妙。」歐的岳母說,女兒和女婿已不住在一起,她也不知道女兒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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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2009年02月11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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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女教員與有婦之夫黃姓工程師被黃妻告 通姦 案,高雄地檢署調查被告2人在浴室全身赤裸,但因黃婦帶徵信社人員強行闖入違法蒐證,又查無保險套等證物,予以不起訴處分。

黃妻指出,去年6月3日晚上,其夫黃某(36歲)和陳姓女教員(41歲)在高雄市苓雅區陳女住處幽會,全身赤裸共處浴室,因而提出 通姦 告訴,並提出跟拍光碟及15張照片等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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