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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芷余╱高雄報導】四十五歲男子歐銅樹去年將自宅二樓租給一名女子簡淑儀,不到一個月,歐的 妻子 就帶著警員破門 抓姦 ,發現兩人都躺在簡女床上,歐男辯稱是喝醉酒不小心走錯房間上錯床;簡女則說她吃了安眠藥,因歐男叫不醒也睡上床。因查無沾有體液的保險套或衛生紙等直接證據,高雄地檢署將兩人不起訴。

男辯醉酒走錯房
昨記者走訪歐妻娘家,歐妻不在,其母說:「喝醉酒走錯房間上錯床這種理由,不要說警察不相信啦,我也不信。」她還說:「那個房子的二樓是主臥室,女婿怎麼會把主臥室租給別人呢,真是莫名其妙。」歐的岳母說,女兒和女婿已不住在一起,她也不知道女兒在哪裡。
歐男向檢方表示,去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凌晨,他喝醉酒想上三樓房間睡覺,不知怎麼搞的走到二樓房間就睡著了;簡女(三十六歲)也說,當晚她洗完澡發現歐男躺在她的床上,因叫不醒他,她又服用安眠藥,所以也躺上床睡覺。檢察官認為,除 抓姦 照片外,歐妻雖指出兩人衣物置於同一衣櫃,但僅能證明兩人交情匪淺,無法認定有 性行為

通姦 不成罪特殊案例
◎黃女帶警捉到 丈夫 和男人 做愛
通姦 須是「一男一女」,一審無罪。
◎陳女用日記寫下和情夫的情慾過程,被控 通姦
→內容應是陳女幻想,二審判無罪。
◎吳彥翰和女 同學 開房間被 抓姦
→兩人坦承口交、沒性交,不起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資料來源:2009年02月11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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