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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淑惠╱台中報導】罹癌張姓婦人在 丈夫 車上裝置衛星定位及錄音系統,錄得 丈夫 鍾美賢與女子買秋涼淫聲車震十多次,還 捉姦 發現兩人採女上男下姿勢正要嘿咻,法官昨依 通姦 罪將男女分別判刑三月、二月;而張婦另訴請 離婚 ,指控 丈夫 拒簽手術同意書害她病情惡化,一審日前判准 離婚

人神共憤
鍾男在與 妻子 的刑民事官司中,一概否認 通姦 ,兒子則在出庭時感慨指證父親劣行,難過說:「我認清爸爸心裡不想救媽媽!」去年四月初,罹癌的鍾妻發現 丈夫 常三更半夜才回家,她請兒子在 丈夫 轎車副駕駛座的置物箱內,安裝全球衛星定位(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GPS)及手機錄音系統。

狠夫 情婦 均被判刑
一個月內,鍾妻錄到 丈夫 與同是教會教友的買女車震對話十多次。內容包括男方說:「輕輕的吻……,小弟弟被刮的很痛……」、「那麼拚命妳為什麼不懷孕?」女方則說:「哇……勃起來」、「還在給我翹著……」。另一次錄音時買女則說:「聖經已經飛掉了……」男答:「因為二個人的愛都在融合了……」;鍾婦抱病 捉姦 ,看見二人在轎車後座衣衫不整,女跨坐男身上,二人辯稱在討論教會活動和禱告,並質疑錄音合法性。

但承辦 通姦 案的法官認定,錄音除有鍾男與 情婦 不斷受性 刺激 所發出的呻吟、喘息聲,且內容還夾雜性器官接合的言論,依 通姦 罪判鍾男三月、買女二月,分別得易科罰金九萬元、六萬元。

張婦另提起 離婚 訴訟,指四年前罹患肺腺癌後, 丈夫 每月只給六千元生活費,前年底癌細胞擴散至腦部, 丈夫 拒付十七萬元的自費手術,也拒簽手術同意書,縱使娘家要付費, 丈夫 仍嗆若出事要找簽字的人負責。

不理癌妻病情惡化
去年底承審 離婚 案的一審法官,要求鍾男當庭簽下手術同意書,張婦才完成手術,但醫生判定已錯失治療機會,僅剩二年一個月生命,法官判准 離婚 。鍾男不服上訴昨開庭,兒子出庭說:「只要他們 離婚 ,我就可以和醫師討論如何醫治媽媽,不受爸爸牽制。」

法官看過錄音對話譯文後,指摘鍾男說:「內容像色情小說,對別的女人說這種話, 妻子 怎麼受得了?」

資料來源: 2009年04月02日蘋果日報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Art_ID=31515201&IssueID=200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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